记者胡海林报道 6月13日,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为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洪和供水安全,按照相关法规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我省将2022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全部予以公布。

我省已进入汛期,气象部门此前预判认为,今年6月至8月我省降水会较常年偏多一至两成,给我省防汛工作带来一定压力。此次发布的责任人名单包括各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大江大河重要堤段防汛责任人、大型水库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防台风责任人、防御山洪泥石流责任人等。

省防指要求,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并根据管理权限逐级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防汛抗旱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抗旱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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